1月2日,国家安监总局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办、国办通知精神,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
一是强化责任担当,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明晰安全责任,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。强化警示教育,做到“一厂有隐患、万厂受教育,一地有隐患、全国受警示”。
二是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,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。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,强化安全监管执法,严厉打击、整治各类非法违法、违规违章行为。对存在重大隐患、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,要坚决停产整顿。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,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、关闭。
三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,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。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,按照“一矿一组、一矿一策”的要求,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,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“双七条”。
四是加强应急准备,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。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,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、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。